谢伟英,女,蒙古族,中共*员,一级法官,现任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在审判工作中,她始终如一地忠诚于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履行着人民法官的庄严使命,树立了*员干警的良好形象。
她在民事审判一线工作的三十年中,勇挑重担主动承办大案难案,连续四年审理案件的数量一直处于全院的最前列。因其精通蒙汉双语,为保障蒙古语言诉讼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用蒙语进行法庭审理,蒙古文字制作裁判文书,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每年审结案件的数量均在二百余件。在审理案件中,她注重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的质量,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根本要求,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塑造了法官居中裁判的形象和法官公正的人格。
谢伟英作为*员法官的领头羊,十余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员,在年到年中她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通报表扬个人;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员法官,她坚守职业道德,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做到了公公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几十年始终如一的工作作风,忘我工作的精神,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被群众誉为公正廉洁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