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38号)
为加快推进全面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就进一步优化社区人员进出管理,公告如下。
一
进小区人员需出示“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卡(码)”,本小区居住人员不再进行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直接放行;外来人员经测量体温正常后放行。出小区人员不再查验各类证件。
二
对本小区车辆,门禁系统登记的直接放行;未在门禁系统登记或无门禁系统的,凭小区“车辆通行证”出入。
三
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包联单位与物业公司做好沟通衔接,确保疫情防控有序开展的基础上,包联单位可安排1名工作人员值守。
四
无快递存放柜的小区,要允许快递人员车辆进入小区。
五
取消晚10点至次日晨7点进出小区限制。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5号公告废止。
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3月18日
材料来源于网络!
END
美工、编辑:刘斌巴宇鹏
主编:郭义海
监制:李洪涛王利勇张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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