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公布锡林浩特市学科类
校外培训机构举报电话的公告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学校开学复课时间安排的通知》(内教办函〔〕75号)第四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当地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及服务”及《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41号)》第十条对存在“擅自恢复经营的教育、培训等机构”进行举报的文件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擅自恢复经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请拨打如下举报电话。受理-;-
锡林浩特市教育局
年4月24日
来源:锡林浩特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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