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家长们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尽到监护责任,增强孩子的防溺水意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家长要告诫孩子“六不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没有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习水性便擅自下水施救。如果发现有人溺水,要及时向大人呼救,不能自行下水营救,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亲爱的家长,危险离我们到底有多远?当我们忽视它时,它离得很近;当我们重视它时,它离得很远。恳请您积极配合幼儿园,切实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不懈努力!
锡林浩特市蒙古族幼儿园
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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