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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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5/1 17:24:00

锡林浩特发布新冠肺炎疫情IV级预警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锡林浩特地区各医疗卫生机构、锡林浩特市广大居民:

近日,我区满洲里、四川省成都市等地先后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根据《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年第二版)》要求,经研究决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IV级预警信息如下:

一、预警级别及起始时间

预警级别:IV级。

年12月8日起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年底。

二、注意事项

1.近14天内凡是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锡市人员,特别是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嘎查、社区报告。上述地区来(返)锡市人员凡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将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人员可有序流动。

2.从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要自我开展14天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呼吸道及其他可疑症状应及时就近选择发热门诊就医,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各级医疗机构要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特别是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及接触史,并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严格按规程处置,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确保不流失、不脱控一个可疑患者。

4.汽车站、火车站、机场、宾馆、酒店及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等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来(返)锡市乘客、旅客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中、高风险地区情况,如有必要及时向所在嘎查、社区报告。所有重点场所要加强防控力度,切实做好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健康通行码查验工作和体温检测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

5.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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