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年1月25日0-24时,内蒙古自治区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5例。
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5例全部确诊。其中:牙克石市1例、赤峰市1例、锡林浩特市1例、鄂尔多斯市2例。其中: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均为首次确诊病例。
截至1月25日24时,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7例,呼伦贝尔市2例(满洲里市1例、牙克石市1例)赤峰市松山区1例、锡林郭勒盟2例(锡林浩特市1例,二连浩特市1例)。鄂尔多斯市2例(东胜区1例、鄂托克前旗1例)。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皇利华供稿)
内蒙古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5日晚,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自年1月25日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启动一级响应后,将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是各地要每天收集、评估、报告、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准确。
三是根据疫情处置需要,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区范围。
四是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学校、企业等单位可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五是对从疫区流入人口加强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六是铁路、交通、民航、检验检疫等部门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来往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对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等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七是开展群防群治,苏木乡(镇)、街道以及居委会、嘎查村委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等。
自治区政府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布小林主持并讲话
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自治区政府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1月25日,自治区政府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会议并讲话。记者金泉摄
布小林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国务院各项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迅速实施一级响应的措施,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地区的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直接指挥,组织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强化联防联控机制,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联防联控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晖在会上通报了全区疫情防控情况,就启动一级响应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他强调,自治区成立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各盟市要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制定应急预案,统筹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各地要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对辖区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湖北省的人员进行排查,尽可能减少输入性病例。要妥善做好患者救治工作,尽最大限度降低死亡率。
各盟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
关于暂停全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线下教学培训活动的紧急通知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防止因人员聚集增大传染风险,从1月25日起,全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全部暂停开展各类线下教学培训活动或集体活动,具体复课时间视疫情变化情况再行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要迅速将本通知发至辖区内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做好宣传引导和巡查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组织线下培训活动的要严肃追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配合与支持,并妥善处理好调课及退费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上来,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打赢我区疫情防控阻击战。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呼和浩特市设有发热门诊医疗机构的公示
为规范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引导出现发热症状的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市卫生健康委现将我市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信息公示如下:
呼和浩特市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信息
呼和浩特市疾控机构24小时值班信息公示
为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春节期间加强应急值守,公示如下:
哄抬口罩价格?打举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5日发布公告,要求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举报。
公告指出,依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等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维护好市场秩序。
补助来了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通知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
记者25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支持各地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通知明确,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补助。
通知要求,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中央财政按照规定的标准安排经费。
此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中央财政视情予以补助。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尽快落实上述补助政策,切实做好防治经费保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春节。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新华网、新华视点
校对:王方
审核:刘军
编委:阿拉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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