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助力锡林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7月16日下午,锡林郭勒盟运输管理处、锡林浩特市交通运输局、锡林浩特市运输管理所共同组织召开了《锡林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巡游出租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大会。
会议指出,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注重长效”的原则,通过锡林郭勒盟运输管理处、锡林浩特市交通运输局、锡林浩特市运输管理所、锡林浩特市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出租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出租车行业突出问题,全面提高行业文明素养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
7月20日起,六个稽查小队已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其中两队负责飞机场、火车站驻站稽查,其余4队负责市内流动巡查。此项专项治理行动于12月31日结束。
整治内容:
1.重点整治拒载、不打表、议价、宰客、拼客、甩客、绕路、违章驾驶、随意停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2.重点整治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商业区等重点区域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整治运营过程中不使用文明用语、吸烟、接打电话、对讲聊天、吃零食、车窗抛物、语言粗鲁等不文明行为。
4.重点整治车内异味、用品不清洁、物品杂乱等不卫生现象。
5.全面审查出租车经营许可、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信息。无从业资格、未进行注册登记等人员一律不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
6.出租车必须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给与当事人暂扣车辆、罚款、培训教育、业资格证进行扣分的从严从重处罚。(来源:草原明珠锡林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