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35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旗县(市、区)疫情防控风险等级的公告》精神,为全面做好全市复工复产复营工作,保障群众出行需求,现公告如下:
一.自3月17日早7时起,解除市内私家车限行管理。私家车及驾乘人员出入小区须持所在小区车辆通行证和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