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锡林浩特市召开市委编委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锡林浩特市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审议稿),研究部署事业单位改革后续收尾工作。市委书记张锦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编委成员参会。
会议指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对于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具有重大意义。要力求改革实效,以改革之“进”促发展之“效”,改出服务效率,改出市场活力,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会议强调,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要严格落实上级*策要求,盯住目标任务,坚决执行到位。要依据各单位“三定”规定同步研究领导班子配备、人员转隶、办公用房保障等一系列工作任务,确保各阶段各环节无缝对接,限期高质量完成全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供稿:锡林浩特市委编办编辑:刘琦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