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两纲”实施情况专项督查组莅临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法庭、“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督导检查
年6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两纲”实施情况专项督查第二督查组组长周喜燕一行莅临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法庭、“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督导检查。锡林郭勒盟行署副秘书长、锡林郭勒盟妇儿工委副主任胡成良、锡林郭勒盟妇联副主席锡林高娃、锡林浩特市副市长娜布其玛、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院长孟海等一同陪同督导。
首先,督查组来到该院未成年人法庭仔细查看、了解未成年人审判庭相关设施及法庭建设情况。该院始终致力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推行“圆桌式审判”,依法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曾被评为“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
随后,督查组来到该院“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温馨驿站”成立于年7月,主要承担婚姻家庭案件诉前、诉中调解职能,成功挽救了多个家庭。年,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督察组先后参观了工作室、调解室、心理咨询室,查阅卷宗,仔细听取了调解室工作人员对“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成立以来的概况、工作流程、案件受理、案件调解取得的成效等情况汇报。
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对该院未成年人保护、“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要求: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好婚姻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事矛盾纠纷调处,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与此同时,希望未成年人法庭、“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继续开拓创新,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字:张秀艳、李丽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两纲”实施情况专项督查组莅临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法庭、“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