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经申请执行人徐洪涛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朱志清,男,年5月4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15252705,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路老税务局家属楼2单元5楼东户。
案号:()内执号、()内执号
涉案标的:元
悬赏内容:查找被执行人朱志清财产线索
悬赏期间:年9月30日至案件执行完毕。
悬赏金发放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未被法院掌握的财产线索,并由法院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给予执行到位金额10%的奖励。
特此公告。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本院予以保密。
联系人:杜法官
联系--